温州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工作流程
一般经过双方沟通协商,在详细了解当事人离婚事宜后,一般律师会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与当事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当事人在缴纳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后,律师会开展以下工作。
1、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2、起草起诉状;(起诉前需当事人签字确认)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部分法庭有立案前调解程序)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受理的予以立案(原告需缴纳诉讼费,需要财产保全的缴纳保全费及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温州地区一般不接受法定事由以外的不到场情形)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注: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