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签个忠诚协议 有效吗
2012年11月03日06:19 东方今报 记者沈春梅 通讯员孙志平李颖
为了保护家庭,签订夫妻“忠诚协议”的,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昨天上午,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判务实座谈会在郑州召开,对社会上普遍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法官们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如果你是法官 会不会判他们离婚
【案例】妻子出车祸 丈夫起诉离婚
2003年,郑州市中牟县一对小夫妻在骑摩托车外出时发生车祸,新婚妻子一级伤残,再也没有站起来。前两年,丈夫还能尽到照料义务,之后就以各种理由不回家。2005年以来,男方已经三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因此,男方前三次离婚起诉均被一、二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目前,男方又起诉离婚了,如何判?法官很为难。
【观点】建议最高法限制起诉离婚次数
郑州市中院民一庭法官闫明认为,女方之所以坚决不同意离婚,主要原因是她认为车祸是男方造成的;男方虽要求离婚,但对女方今后生活却不想做出周到的安排;而合议庭在当事人信访甚至是扬言自杀的重压下,往往会被所谓的“弱势”绑架,并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作为长期生活伴侣,应当互相扶持,特别是一方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有经济能力的一方更应主动承担扶助和供养义务”判决,从而出现一方起诉离婚,多次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特殊情形。
“不准离婚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很不人道。”闫明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应适时作出司法解释,加强对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次数的限制,比如可以规定夫妻一方连续起诉离婚三次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效吗
【案例】丈夫出轨 被判支付妻子30万
王志奇和李慧慧是一对夫妻。2004年7月,李慧慧发现王志奇有外遇,要求离婚,王志奇于是和李慧慧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王志奇如背叛李慧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李慧慧所有,共同债务由王志奇承担,另外还要支付李慧慧精神损失费30万元。2009年底,王志奇到法院起诉离婚,李慧慧称夫妻二人感情一直很好,离婚皆因王志奇有外遇所致,要求法院按照他们签订的《忠诚协议》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志奇违反了法定的夫妻间的忠实义务,考虑到王志奇的收入情况,判决其支付李慧慧精神损害赔偿金30万元。
【观点】三方面判断忠实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忠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郑州市高新区法院法官赵宜勇认为,要从三方面来判断:首先要看协议双方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是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时是否平等、自愿;最后还要看协议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否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中,王志奇虽辩称当初协议是在女方威胁下签订的,不是他的真实意思,但王志奇没有提交相关证据,所以协议书应当认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赵宜勇说。
但也有法官对此持不同意见。郑州市中院民二庭法官赵军胜就认为,“法制建设不能干涉私人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