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婚姻法及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