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和实践中,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是法律上规定公证才能生效的必要事项,它要按照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来进行,公证处的公证员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过程中,除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意思是表示是否真实外、还要审查该协议的内容是否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首先,当事人还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主要包括:办理公证各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证明,如房产权;双方已经起草好的协议书;其次,带上上述材料,双方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处所提供的申请表格。 最后,公证员审查财产协议的内容和提供的相关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立约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当事人如实回答玩公证员的提问后,公证员要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履行该协议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最后当事人在公证员的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并在该协议上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