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陈XX
被申请人:周XX,
申请事项:申请调取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明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由贵院立案审理,在结婚期间,孩子的抚养,家庭开销均由申请人承担,导致申请人生活困难,不得以举债生活。而被申请人的工作、收入都是由其自行处理,没有出钱抚养孩子,又生活在其父母家中,一定有大量的结余。因此,恳请依法调取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明细。申请人仅知道其中国农业银行开户的账号:62284XXXX。其他账号以及账户明细望法院依职权调取。为更好解决本案的纠纷,合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恳请法院依法支持以此申请。
此致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陈XXX
特别授权代理人:张国所 律师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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