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男方: xxx,1975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址: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街道xx弄16号,身份证号:33030219xx8。
女方:yyy,1980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住址:温州市鹿城区xx花园2幢301室,身份证号:33xx24。
双方于200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于2004年10月27日生育一子取名应xx。鉴于男方因自身问题,多次提出离婚要求,双方虽达成一致意见,但由于部分问题尚未全部完备,为了双方今后减少争议和纠纷。现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1、现在夫妻共有一套房产(位于温州市鹿城区xx花园x幢xx室的房屋,房屋产权登记人为xxx,产权证号为: )以及房屋内的其他设施归女方所有,如果在离婚之时,房贷仍未付清,剩余还贷金额视为男方个人债务,仍由男方独自付清(可以继续偿还按揭方式进行,按揭偿还完毕后,男方无条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在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男方向女方出具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以便女方更好的处理房屋事宜)。
2、位于温州市瓯海区xx镇x组团x幢x室的房屋以及房屋内的其他设施,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xxx,产权证号为:温房权证瓯海区字第02xx号;该房为男方婚前财产归男方所有。如果在离婚之时,房屋存在抵押担保的,均归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自行承担责任。
3、车辆三辆:浙Cxx登记在男方名下,归男方所有。浙CxxA登记在女方名下归女方所有。浙C5xx登记在男方名下,归女方所有,在签订本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二、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所有权。各自现有的个人财产、生活用品、电子器材等均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须征得对方同意。
三、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现有债务约定:双方向女方的父亲借款人民币34万用于投资,双方约定该债务由男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偿还。如还有其他债务,均由经手人个人承担。
四、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现有债权约定:婚姻期间,以男方母亲的名义,在国外的投资款项归男方所有,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人民币 元。
五、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权、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一方个人财产的债权也归各自享有。
六、对于子女抚养以及费用的约定:应xx由男方承担抚养责任,女方每个月承担抚养费用1000元。对孩子的生活、教育以及就读学校,双方应协商处理。如将来办理离婚手续,继续由男方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
七、离婚约定:如果双方婚姻生活无法继续,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需另行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一致同意将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基础进行办理,离婚协议书与本协议相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