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张xx,女,汉族,1980年6月21日出生,住温州市yyy号。身份证号码:33yyy21860X。
受 托 人:浙江雁楠律师事务所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号宏泰大厦1幢2303室。
联系电话: 0577—86000432,86000433
兹委托浙江雁楠律师事务所张国所、 律师为原告张xx诉被告王yyy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张建娜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一般代理。代签收法律文书、代为调查取证、代为提出相关申请。
关本案开庭等事项请通知代理人。
此致
乐清市人民法院
委托人: 受托人:浙江雁楠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