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1月,时名浙江省人民法院温州分院。1953年温州分院改建为浙江省温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55年7月建立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81年温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成立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0年1月19日,温州中院新大楼正式落成启用。大楼位于温州市市府路512号,占地约25亩,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楼高16层,其中2-5层为审判区,面积为2万多平方米。6-16层为办公区,面积为1万多平方米。审判区共有大中小法庭23个,所有法庭都引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庭审时可实现全程录音录像。审判区的每一层都设有当事人休息区、公诉人室、陪审员室、调解室、律师阅卷室及证人室。
温州中院实有编制307人,其中行政编制265人,事业编制42人。内设26个职能部门,即:办公室、干部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新闻宣传处、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六庭、行政审判第一庭(赔偿委员办公室)、行政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执行实施处、执行监督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等25个庭处室,同时设有纪检组、监察室,保留政治部。
全市共设11个基层法院,各基层法院共派出人民法庭29个,巡回审判站点共80个。全市法院实有编制2041人,其中行政编制1711人,事业编制33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