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好几个案件,要么建议当事人不要诉讼,要么诉讼过程中撤诉了的。
可能有人会说,那你这不是输了吗?
不对,我觉得律师的作用,不仅仅是打赢官司,更要解决当事人的根本问题!
记得在最早创办温州婚姻家庭律师网的时候,我就提出了一个观点,我们不仅为当事人打赢官司,更要彻底解决当事人的婚姻难题。
近年来随着家事案件的增多,接触到的各类当事人,其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各式各样。
记得一个老法官跟我说过这么一句话,人有情,法律却是冷冰冰的,所以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作为法律的共同体,我们更应该注重法律之外,当事人根本问题的解决。接下来我举几个实体案例,供大家参考。
上面是一位事业心极强的一位当事人,实际上在这次之前,她已经找过我两次了,都是咨询了婚姻方面的问题,我帮她从各方面进行了分析和疏导,现在他们一家人过得还是挺好的。刚刚最近又送了一箱红酒给我。
这个当事人找我代理以后,我庭前通过与对方的沟通,顺利在庭前就解决了他们的问题,让当事人以最快的方式解决问题才是我们律师的专业性表现。
这个当事人的老公出现了一些事,我在帮他处理刑事问题,另一方面她自己又因为同案涉及民事纠纷,由于民事开庭时,刚好和我其他案件开庭相冲突,而另外的案件又必须我自己参加,无奈之下,我只好指导她自己怎么去更好的解决问题,但她还是不放心,本来打算委托我所其他律师的,后来由于她有个亲戚是律师,她就聘请了这位亲戚律师帮她处理民事方面的问题,但她的亲戚律师却反而把案件弄得更加复杂了。最终她听了我的建议,把我的话原封不动的告诉了法官,最终在我和刑事法官、民事法官的沟通下,同时解决了刑事和民事方面的问题。而她另外请的律师只从法律方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却没有抓到根本问题,才会把案件搞得更复杂化,让当事人花了钱,却不能解决问题。
通过上面三个小事,足以发现,律师在处理案件中,不能仅仅是法律上的胜诉,更要做得问题的根本解决。